编辑:Parker Ju报导
中国国家安全部近期发布了首次办理案件的程序规定,包含了行政执法和刑事案件的处理。这些规定与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存在冲突,被指控为变相扩权和自行释法,有损人权。
中国国安部部长陈一新于4月26日签发了《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两部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行政执法规定内容涵盖询问嫌疑人、调取文件和电子数据、查封、扣押和冻结涉案资产以及行政处罚执行等多达140条,而刑事案件规定则包含执行拘传、取保、监视居住至逮捕关押等11章360条的内容。
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指出,国安部的这一系列新规定实际上是在扩大国安在内政外交、金融等领域的权限。吴绍平提到,新的刑事办案规定与《刑事诉讼法》存在明显的冲突,例如,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保持沉默,而国安部门的规定却要求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问题,侵犯了法律规定的权利。有关规定的实质是授权国安人员在嫌疑人不回答问题时采取逼供和私刑,更有可能使用酷刑。
此外,吴绍平还指出,新规在扩大犯罪地点的范围和对境外中国公民的行为进行管辖方面也具有控制和监控之嫌。一旦中国公民在海外发表了批评中国政府的言论,他们在返回中国时可能会被中国安全部抓捕。至于《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第九条,则赋予国安到不同团体组织进行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权力,这使得国安的影响力扩展到了社会各阶层,加强了对内部威胁的控制。
在政治形势紧张之际,中国国安部的作用被进一步凸显,其表现为通过一系列措施展示自己的重要性,包括对外资咨询公司的突击检查和员工拘留等。国安部还宣称,在紧急情况下,国安人员有权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特权。
中国问题专家王赫指出,鉴于当前政权的安全被视为最高优先事项,国安部的地位因此大幅提升。国安部正在利用各种手段,包括在金融领域插手,以此来强化自己的地位,暗示中国政局可能正朝着恶性发展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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