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 9 月 21st, 2024

中国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保密法实施细则,引起了外界,特别是外资企业的广泛关注。根据新规,涉及国家机密的人员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出境,并且加强了对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管理。

7月22日,中国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报道,参与制定该条例的中国官员认为,这项新规是中国在科技领域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捍卫国家利益的重要步骤,条例的重点在于加强资料安全和保密工作。

目前,中国的经济面临着长期未见的全面疲软。民营企业受到种种压制,消费疲软,大量工厂关闭,失业人数高达数千万。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高企,但迟迟未能推出有效的经济刺激措施。

观察家认为,在这种经济背景下,中国政府坚持强化国家安全,扩大保密范围,这无疑会加剧外资投资中国的疑虑,可能对他们在中国的投资热情产生新的负面影响。

中国国家媒体新华社援引中国司法部和国家保密局官员的言论称,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国家秘密形态越来越数字化、网络化,面对的泄密和窃密风险也更加多样化和隐蔽化。这些官员表示,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逐步表现为科学技术能力的竞争与对抗。

条例如今是今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改革的一部分。保密法的改革引起了在中国经营的外资企业的关注,他们担心随着敏感信息范围的扩大,这项法律可能会影响他们获取数字信息的能力,因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加大了对国家安全的关注,并打击外国渗透。

修订后的保密法赋予警方更大的权力来调查违规行为,并要求私人公司采取措施保护国家机密,同时对泄露国家机密的人进行法律惩罚。

该《条例》进一步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角色,要求每个中共党和政府部门设立自己的保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員,制定自己的“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条例》还特别对涉密人员的出境、离职等事项作出规定,要求涉密人员出境需经保密教育訓練,离职前需要签署保密承诺书,且取消涉密信息系统存取权限。

此外,条例要求,处理国家机密的政府官员在上任前必须接受背景调查和定期保密训练。传递、携带绝密级国家机密载体必须两人以上同行,绝密级资料禁止下载、复制、摘抄和编纂。条例还规定,涉密人员未经批准离职或在脱密期内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机关、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处理国家机密的公司和机构中的个体必须是中国公民,除非国家规定有例外。

泄漏国家机密的行为除了受到主管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处分外,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对网络经营者违反保密法规的,除限期整改外,情节严重的将处最高50万元的罚款。

近年来,中国出台的反间谍法和限制跨境数据传输的法规,已对外资企业特别是尽职调查领域的操作带来了挑战。去年,中国警方突击检查了几家外资管理咨询公司,并以间谍罪名拘留了一名日本制药公司的高层。条例共计74条,将于今年9月1日起生效。
(内文照片来自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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